3月6日,国家电投集团专职董监事、北京公司监事王琪到北京公司调研风险内控、依法治企工作。
调研过程中,北京公司财务总监周云方汇报了风险内控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总顾问张立垠汇报了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袁向东做了补充汇报。王琪对北京公司新能源开发建设、风险内控管理以及依法治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出了肯定。
针对下一步工作,王琪指出,应全面梳理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并对如何降低新能源项目开发运营中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了指导建议。一是要预防合作开发项目风险,合作开发项目的本质决定了风险无处不在,应事先识别出所有重大风险,研究谋划合作方式,按要求完成决策程序,对存在重大风险的项目要坚决否定。二是要预防现金流风险。要通盘考虑公司的现金流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要多渠道开展融资,尽可能回收应收账款和争取资金本,保证公司健康的现金流是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的必然条件。三是要预防因债务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应提前做好债务筹划,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四是要尽力化解原有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防止新项目发生同样的问题。五是要加大对所属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指导,将风险管理从源头抓起。
北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袁向东,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舒永革,财务总监周云方,副总会计师王松岭,法律总顾问张立垠,审计内控部负责人范丽霞陪同调研。